小过卦—雷山小过
序卦: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过。
卦辞:亨,利贞;可小事,不可大事;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象传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《彖传》
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
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
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
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
有飞鸟之象焉,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大吉,上逆而下顺也。
小象:弗遇,过之,已亢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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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弗遇,过之;飞鸟离之,凶。是谓灾眚。
小象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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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;公弋取彼在穴。
小象:弗过,遇之,位不当也。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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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无咎,弗过,遇之;往厉,必戒,勿用,永贞。
小象:从,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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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弗过,防之;从,或戕之,凶。
小象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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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小象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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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飞鸟以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