伏羲氏•易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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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羲氏•易经
革卦—泽火革
序卦: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
卦辞:巳日乃孚,元亨,利贞,悔亡。
象传:泽中有火,革;君子以治历明时。
《彖传》
革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 巳日乃孚,革而信之。 文明以说,大亨以正。 革而当,其悔乃亡。 天地革,而四时成。 汤武革命,顺乎天而应乎人。 革之时大矣哉!
小象:君子豹变,其文蔚也;小人革面,顺以从君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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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君子豹变,小人革面;征凶,居贞吉。
小象:大人虎变,其文炳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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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:大人虎变,未占有孚。
小象: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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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悔亡,有孚改命,吉。
小象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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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征凶,贞厉;革言三就,有孚。
小象:巳日革之,行有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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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巳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
小象:巩用黄牛,不可以有为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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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:巩用黄牛之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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